關注客戶需求,快速及時響應
專注過程改進,提升企業形象
上海盤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Shanghai Panfe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市政府印發關于推進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跨越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關于推進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跨越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市委第115次常委會和市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關于推進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跨越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大力發展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進一步優化產業發展環境,提升產業的總體競爭力和影響力,實現跨越式發展,依據《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號),結合我市產業發展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政策。
******章 財稅政策
******條實施軟件增值稅優惠政策,對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
第二條新創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經認定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的進口料件,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享受保稅政策。
第三條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比照國發〔2000〕18號文件享受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第四條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人員薪酬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第五條進一步落實和完善相關營業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從事軟件開發與測試,信息系統集成、咨詢和運營維護,集成電路設計等業務,免征營業稅,并簡化相關程序。
第六條對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第七條對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第八條對國家批準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因集中采購產生短期內難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占用資金問題,采取專項措施予以妥善解決。
第九條加大財政資金對產業發展的扶持,扶持資金在現有蘇州市加快建設信息化專項資金中整合使用,單設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專項,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經信委共同管理。
第二章 投融資政策
第十條健全知識產權質押登記制度,推動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利用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進行質押貸款。充分發揮融資性擔保機構和融資擔保補助資金的作用,積極為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提供各種形式的貸款擔保服務。建立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風險投資機構和信用擔保機構加大對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的融資擔保力度。對依法設立并正常運營一年以上的風險投資機構和信用擔保機構,按照其當年對我市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貸款擔保發生額的1%予以補償。
第十一條通過現有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資金和政策渠道,引導社會資本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支持中小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創業。鼓勵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上市融資,對進入上市程序的企業,給予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第十二條科技部門、金融機構在其業務范圍內,對符合國家重大科技項目范圍、條件的軟件和集成電路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第三章 創業創新政策
第十三條鼓勵企業積極研發新產品,對新認定的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產品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積極開展“蘇州市優秀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產品”評選,對獲得“蘇州市優秀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產品”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并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對獲得“江蘇省優秀軟件產品獎”(金慧獎)稱號的企業,另行獎勵5萬元。
第十四條鼓勵創設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對通過認定的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入選“江蘇省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的給予獎勵10萬元,對入選“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和“國家規劃布局內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的給予獎勵50萬元。
第十五條鼓勵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進行兼并重組,對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進行兼并重組過程中的行政規費,減免50%。
第十六條鼓勵國內外知名傳統行業企業、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在我市設立獨立法人的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對到位資金1000萬元以上且正常運行一年以上的,給予重點支持。
第十七條鼓勵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做大做強,對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1億、5億、10億元的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200萬、300萬、500萬元,但不超過該年度企業上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
第十八條編制年度項目指南,實施項目評審,重點支持一批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優秀項目,努力實現關鍵技術的整體突破,加快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產業化和推廣應用,鼓勵移動互聯網服務、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發展。年度項目指南由市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章 人才政策
第十九條將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人才的培養、引進和獎勵政策納入蘇州市姑蘇人才計劃專項規劃,重點予以支持。
第二十條支持國內外著名高校、培訓機構在蘇州開展軟件和集成電路專業教育,對考核命名的“蘇州市軟件和集成電路人才培訓基地”,一次性給予10-50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五章 優化產業發展環境政策
第二十一條鼓勵企業開展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認證、CMMI認證等資質認證工作。對通過ISO27001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通過CMMI三級以上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40萬元。
第二十二條鼓勵企業和個人進行軟件著作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登記,對成功登記的軟件著作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獎勵。
第二十三條嚴格落實軟件和集成電路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政府部門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將電子政務建設和數據處理工作中的一般性業務發包給專業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以支持我市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自主創新、發展壯大。
第二十四條強化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重點支持和建設覆蓋全市的軟件和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提升對產業服務的深度和廣度,鼓勵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建立產學研用結合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促進產業鏈協同發展。
第二十五條加強對蘇州城市品牌的宣傳,加大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的市場推廣,快速提高蘇州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在國內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第二十六條優先保障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重大項目、關鍵性項目的土地供應,確保大項目按期落地。在不改變工業用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支持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利用原有工業廠房,用于軟件開發、動漫設計、集成電路設計等項目。
第二十七條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基地和園區建設,加強產業集聚,對認定的蘇州市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園及獲得*********和省級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基地或產業園區稱號的一次性給予10~50萬元的資金扶持,用于加強管理、提升服務。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政策意見,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其中:平江區、滄浪區、金閶區,由市財政與區財政3:7分擔;吳中區、相城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由市財政與區財政2.5:7.5分擔。
第二十九條凡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涉及離岸服務外包政策的,由市經信委、商務局及有關部門會商確定。
第三十條本政策涉及的優惠措施,如與其他優惠政策存在交叉,由企業選擇一項******惠的政策執行,不疊加享受。
第三十一條本政策涉及的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均需在蘇州注冊。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實行年審制度,年審不合格的企業,不再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第三十二條本政策由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蘇州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POLICY GUIDANCE
POLICY GUIDANCE
政策導讀
ADD:上海嘉定區佳通路中冶祥騰廣場3號樓8樓 TEL:18602106809 E-mail:911763476@qq.com 備案號:滬icp備11012063號-1